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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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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支书虽然只读了个小学三年级,但是他的智慧,不比那些高材生差。

乔丽华也确实把他的话听了进去,于是她点了点头,“我省得,您烦心。”

待沈美云和乔丽华离开后。

胡奶奶忍不住朝着自家老伴问道,“老头子你是也的,既然去公社那么好的机会,还能端铁饭碗,你怎么不让咱们家孩子去?”

随便他们家孩子去了哪一个,那也是一个体面人啊。

老支书听到这,抽了一口旱烟,吐了出来,“咱们家孩子,哪个读书好?哪个够细心?你以为我说那工作好做,真就那么好做了,如果那种猪真出了啥问题,你觉得咱们家赔得起吗?”

这话一说,阿牛爸就忍不住说道,“那不是还有沈知青出头吗?”

这话一说,老支书就忍不住拿着烟枪杆子,砸了儿子头上,“你好好的一个大男人,你说得出这种话,沈知青出头,沈知青今年才多大?人家丁点大的一个小姑娘,你好意思让她出头?”

“你好意思,我不好意思。”说到这里,他神色一肃,“在我们家,但凡是我还活着的一天,你们都别给我打歪门邪道的注意,有多大的能力,吃多少饭,最好这点自觉还是有,别一不小心贪心,把自己给撑死了。”

“都听到没有?”

家人们顿时不服气,稀稀落落的答应下来。

老支书拧眉,叹了口气,到底是没在说什么,他能做的他都做了,剩下的就看他这些后辈的造化了。

但是,他活着的时候,他们想翻天,那是不可能的。

想到这里。

老支书忧心忡忡,他其实也有自己的私心,他希望自己广结的善缘,在自己百年之后,多少能帮助下他的家人。

哪怕只是一件小事,也许就够了。

只是,这些心思,老支书从未和家里的任何人说过,甚至是连老伴都没有。

沈美云陪着乔丽华一起回了一趟知青点后,收拾了东西,便去了公社大队部。

临出发前,乔丽华不放心候东来,嘱咐了又嘱咐,几乎就差把衣食住行全部都给候东来给安排好了这才行。

看的沈美云忍不住说道,“丽华,你对候知青真好。”

是真心实意把对方当做另外一半来看待的。

乔丽华背着小行李包,听到这话,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候东来,她跟着笑了笑,眉眼带着几分坦然。

“我这个人,算不上大公无私,我现在对东来好,那是因为曾经东来对我好过十倍,如今我算是还了一倍回来。”

她第一年当知青的时候,那时候感染了脑膜炎,高烧快四十度。

大队里面是无法对她进行救治的,想活命必须去大医院。

而当时情况又是深更半夜,大雪封山,连路都不通。乔丽华那么一个情况,真的就是等死了。

等着高烧烧到四十度以后,变成一个傻子,或者说运气好,勉强活下来,但是成瘸子。

不管是哪一个,这都是足够大的后遗症。

但是,好在乔丽华运气好,遇到了候东来,当时候东来只是不忍心她这么一个年轻的姑娘就废了。

于是,背着她,跋山涉水,走过了大雪封山的路,淌过结了冰层河,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,走了整整大半夜,终于在凌晨的时候,到了公社借到了拖拉机,送她去了大医院。

有了大医院的盘尼西林,她这才活了下来。

所以——

“美云,我和候东来之间,我对他心生爱慕,同样的,他对我也有,我们之间是过命的交情。”

提到这里,她语气同时黯然了下去,“但是也仅限于在漠河,在胜利公社,在前进大队,在这个特定的范围内,我们才是过命的交情。”

她的表述有些乱,但是沈美云却模模糊糊的听懂了。

“你是说,出了这个地方……”

她的话还没说完,乔丽华便斩钉截铁的点头,“出了这个地方,候东来是首都钢厂厂长家的小儿子,而是我八大胡同大杂院出生的穷姑娘。”

这就是两人身份的天差地别。

候东来的父母不会允许她进候家,就如同她的父母,巴不得她巴上候东来,好拼命吸血一样。

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,这都不是乔丽华想看到的那样。

这个点,她看明白了,候东来也看明白了。

所以,两人这么多年来,就这么不清不楚的僵着,哪怕他们之间有过命的交情,但是他们清楚的知道,也仅限于漠河,仅限于这个地方而已。

他们双方都有自己的考量和退路。

说白了,他们爱对方,但是他们同时更爱自己,他们都骄傲,也都自私自利。

他们谁都不愿意低头的同时,他们有都在对方的身后,互相支持者对方。

说起来,也挺可笑的,人真是一个复杂的动物。

乔丽华擦泪,“算了,提这些事没意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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