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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6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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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吃完一碗蛤汤,我才想明白。

这串脚镣一样的念珠,我意识到它在,它就在,我意识不到,它就不在。

所以说,我最讨厌玄学了!

鉴于我这种行动不便的情况,我只能暂时当个家里蹲,让手下去找那三个信仰不明的家伙。

李玉问我,我就解释,然后把双脚伸到他面前。

他说他看不见,然后怀疑我是不想上班,直到我把手下发来的资料给他看,他才信了。

看的时候,他一脸怀疑人生。

那三个人……或者说“神”,已经存在很久了,刚开始他们还想着遮掩一下与众不同之处,但是直到后来科技发展越来越快,他们露出的破绽就越来越多,索性不装了,在部分“迷信”的群体中很有威信——和鹿野教的金帝释不同,他们真的不图美色、钱财、声名、地位,也是真的长生不死,时常导人向善,而且对信仰的看法非常开放,到各个教派去任过职、“取过经”。

有记录显示他们学车的时候出过很多次非常严重的车祸,无论汽车毁坏多么严重,他们都毫发无伤。

他们似乎还会“移形换影”、“缩地成寸”之类的法术,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让自己和他人到达遥远的目的地。

他们的伤害高不高我不清楚,他们也没杀伤过谁,但血厚还溜得快这就很难搞了。

“你打算怎么做?”李玉问。

“还能怎么做?让人守在明堂门口,等人回去了好声好气把人请来给我解开啊。”比起解开念珠,我更怕他们追究我打破了保险箱里的东西。

几天了还没来找我,估计正追踪那只老鼠和那只兔子呢。

也就是我确定最近没发生什么恶性刑事案件,不然我得后悔死。

我这一等,就在家里待了半年。

那三个家伙像是人间蒸发了,我找交通局的关系都搜不出来他们去了哪里,难不成躲哪个山沟沟里去了?

李玉已经无法忍受我了,强制我出门,继续去公司当实习生。

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21天,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反正我是已经习惯了脚上多出来的念珠了,习惯了,忽视它的存在就容易得多了,已经不会出现被它绊倒的情况,上班而已,去就去。

作为一名经纪人助理实习生,我还没跟你们说过我的社畜日常,其实很简单:安排和提醒演员行程,负责开车接送和陪同,偶尔搬点东西。为什么这么简单?因为池慧媛是一个很成熟的艺人,我上头还有个经纪人“师父”。

其他的如为艺人做宣传推广、协调演出事宜、了解艺人的包装计划、培训进度和培训目标、接洽面试艺人之类的,艺林是家大公司,有专人做专事,还轮不到我这个没出师的实习生,都属于看过,没沾过。

我也不是光做苦力,还是花时间精力考取了艺人经纪资格证的,属于持证上岗,即便是去别的娱乐公司应聘都是加分项。

嗯,过得还是蛮充实的,就是被公司上至60下至20的女职员投喂得有点脸圆。

她们说我圆点儿好看,我信了。

h国自1954年9月23日颁布刑事诉讼法典之后,于2002年、2004年、2005年、2006年分别对刑诉法进行了几次局部的条文方面的调整,而2007年的这一次修改,则是在人权保障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彻底整合。在此之前,按照h国法律的规定,2000年以前发生的杀人犯罪案件的诉讼时效是15年,在此之后,诉讼时效期被延长为25年,并规定2000年以后发生的杀人案件均适用25年的诉讼时效期。

我把这个消息群发给了徐文祖、毛泰久、卓秀浩、徐仁宇、金光日、都贤秀、吉茂园和郑巴凛,然后发:【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社会在发展,科技在进步,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。与君共勉。】

笼罩在我的阴影之下的金光日第一个回复我:【……】

徐文祖:【准备考试中,勿扰。】

卓秀浩没有回复。

都贤秀、吉茂园和郑巴凛把我删了。

“……”删了!嘶,我得反省一下我自己,或许不应该给积极生活的孩子发这个。他们看了得多难受啊。我一个个再次申请加好友,附上道歉,很快又被加了回来。

他们很宽宏大量。真好。

隔了几分钟,毛泰久回我了:【今年4月16日,a籍h裔、年仅23岁的赵承熙制造了a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——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。那天,他一共打死32人,打伤29人。最后,他毫不犹豫地开枪自杀了。】

我警觉起来:【你想说明什么?】

【精神变态可不管什么法网恢恢。精神变态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吗?】

我说:【别扯到别人。你愿意、你觉得你能,你就能。别说你不愿意、你不能,如果你哪天控制不了你自己,就立马联系我。你不是说待在我身边比搞事有趣得多?】

【可是还有一年我才能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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