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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3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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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班也开心。

公主又不喜欢旁人,那最喜欢的,必然是他。

逻辑完美!

林半夏被她骂走后,回了幻月山庄,别人的话他不会听,可公主的话,林半夏总是听到心里去的,一名长袍深v衣着暴露的青年男子缓缓而来,脚下如开了黑甜的花朵,男子面容俊美,有一双妖邪深邃的眼眸,身量颀长,常年位居高位那种不怒自威的尊贵威严,令人不敢逼视。

魔王——雪永夜。

他一来,整个公主殿都蔓延着一股冷凝又幽暗的气息。

霸道而强大!

知道他真名的,除了素鸢公主,无人知晓魔王真名,他一出声,就是魔王,魔界中人提起他,就是王。

“哥哥……”素鸢公主是二十四孝好妹妹,她算是魔王带大的,感情极好,魔王在素鸢公主面前,也有几分温和。

她跳下来,也不行礼,拉着永夜坐过来,把林半夏打听来的事情说一遍,听林半夏抹黑凤凉筝的形象,永夜沉默片刻,摸了摸妹妹的头,“传闻未必是真,眼见为实。”

“多半是真的,常年坐轮椅,心里阴暗,会是什么清风朗月的君子。”素鸢公主拉着她哥的袖子,“哥,我真的不能杀他吗?”

“不能!”雪永夜眼底有一片暗色,杀气深藏,他也不想留一个隐患,可若杀了他,凤凉筝那孤绝的性子,也不知道临死前,会不会拿着凤栖梧桐陪葬。

他看了一眼素鸢,“你若有怨,教训即可,切不可伤他性命。”

“哥哥,他回了安魂草,将来我会魂飞魄散。”

这仇,如亲自杀她,有什么区别?

永夜冷笑,“鸢儿,你放心,哥哥穷尽一切,都会救你性命。”

若救不了呢?

雪素鸢也不愿为难她哥,她一手撑着下巴,戏谑地问,“哥哥,你那么喜欢锦书美人儿,想要讨好她,所以不杀她朋友吗?”

永夜轻笑,“鸢儿喜欢她吗?”

“喜欢!”素鸢公主是真心话嫡传弟子,“哥哥,仙魔不两立,你喜欢有什么用?又不能在一起,你还能引她入魔?”

“有何不可?”

“她若不愿,你强求,那不是……怨偶吗?”素鸢公主不太能理解这一类感情,强求的瓜能甜吗?何苦呢?

永夜垂着眼眸,也不知道想什么,他对素鸢一贯纵容,素鸢公主是世界上唯一和他亲近,又不惧怕他的人。

素鸢公主说,“哥哥,魔界的女子又热情,又好看,任君选择,你若愿意,一天换一个女子,多新鲜啊,何必吊死在锦书美人儿身上呢。”

一天换一个女子?

多新鲜?

永夜轻笑,素鸢不懂情爱,童言童语逗笑了他。

“记得哥哥的话,不伤他们性命。”

“知道了。”

素鸢公主心想,不伤性命的刑罚,她也能想出十几种!

石头城是幽州城的贫民区。

魔界强者为尊,强者划地盘,占资源,都是幽州城最好的,实力最差的魔啊,身份尴尬的妖啊,基本都会齐聚石头城。

石头城,大多房屋都是岩洞,只是栖身之所。

这里居住环境十分简陋,杂草重生,居所却不算密集,毕竟幽州城大,石头城这一片岩洞也大,夜浓见年锦书熟门熟路的,甚是好奇,“你为何对石头城这么熟悉?”

第一次来石头城的魔,或许会迷路。

这里地势一样,岩洞几乎也一样,道理崎岖,且大多数道路一模一样,没有标识,你若说住在石头城,外人来寻,那必然是寻不到的。

年锦书熟门熟路是因为她在石头城住了三年,最后一年里,她心情好一些时,南归会带她在石头城里走一走。

她眼睛瞎了,五感却更敏锐了,一脚一脚丈量过石头城的土地,自是熟悉。

“我天生方向感就好。”年锦书睁眼说瞎话,夜浓也不戳破她,带她到雁回和凤凉筝所居住被发现的地方。

年锦书站在岩洞前,铺天盖地的回忆随之而来。

是她居住过的岩洞。

雁回和凤凉筝在她居住过的岩洞被发现了。

南归……

桃林酒馆的南归,会是照顾她三年的南归吗?

那三年里,南归分明说他一名少年郎,声音也很清爽,他像一个哑巴,不常讲话,可她听过几次,音带不像南归那么沙哑。

且……少年南归的脸平平整整,他摸过。

并无大火灼烧的痕迹。

会是南归吗?

她的心跳得极快,那三年里,其实她和南归很亲密,虽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,可她瞎了,疯了,发病时就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。

她那状态,比雁夫人更惨。

她每次发疯,都会伤到南归,他总是沉默地纵容她的伤害,哪怕在他肩膀上差点咬落一块血肉,他也从来不喊一声疼。

不管她怎么嘶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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